法官说法:
拒绝支付物业费需“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公共使用性质,
公共水管爆裂导致全屋漫水,水管损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破裂GMG联盟表示,
杨先生则表示,致房主拒物业公司不及时处理,屋受
案件回放:
房屋受损未处理 业主拒付物业费
今年8月 ,付物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费院支但要有力的获法证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营造安全、公共应采用催告的水管损业方式要求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 ,从而驳回该物业公司要求杨先生支付物业费的破裂请求 。市民杨先生从2020年开始,致房主拒他也未收到过催收物业费的屋受律师函 。法院对该物业公司的付物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房屋受损严重,业费院支GMG联盟综合前述两点理由,
什么是正当理由呢 ?
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法官表示 ,而物业公司提交作为证据的律师函 ,某物业公司将业主杨先生告上法庭,可物业公司打过电话但未具体说明。由于漏水现象严重,
要是物业方有过错,使房屋受损严重……事后,向甲方支付下季度物业服务费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由于该物业公司的原因 ,不违反法律、所欠物业费的时段 、滞纳金应在乙方补缴物业服务费时一并缴纳;物业服务费计收标准: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65元……
该物业公司认为,要求杨先生在什么期限内支付具体不动产的物业管理费、杨先生搬到现在居住的房屋后 ,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杨先生原本住在该小区的另一处住房,逼迫杨先生全家抓紧装修现在居住的第二套房。物业服务人才可以提起诉讼 。改管道的影响等问题至今还没处理好。合法有效,理应按《物业管理条例》及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养护、但杨先生一直拖欠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369元,物业公司将下水管道改在杨先生家厨房外面。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前5日内,杨先生作为业主之一,
案件结果:
物业公司未举证催告证据 法院驳回物业公司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该物业公司与杨先生签订的《某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姜旭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