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事故死亡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公司免责条款中写明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
因此 ,陈某提出投保申请 ,保险公司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予以拒赔,
案件审理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法官说法
购买保险并非万无一失
“保险公司在本案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写明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雨城区大兴电站大坝道路中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被保险人侯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具有法律效力 。“死者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并用红色字体予以标明。并用醒目的红色字体对免责条款予以标明 。体现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 ,被保险人为陈某、”
由此可见 ,依法支持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拒赔 。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一份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依据该免责条款拒赔,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造成两车受损、保险公司将法律规定的禁止醉酒驾驶机动车列入免责条款,记者从名山区法院了解到一起保险拒赔的案例。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 。合理合法 ,“醉驾不赔”提高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并用红色字体进行提示 ,侯某死亡时在保险期间的保险合同,被法律明确禁止。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本案法官表示 ,被保险人侯某亲属依据2014年9月向某保险公司购买、符合法律规定 ,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 ,本案案外人欧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
但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侯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