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定法规到贯彻实施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走出雅安特色
2016年伊始 ,振兴经费收取和管理等方面的添动情况开展检查 。这是定规矩雅安在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 ,有的为新还存在法律空白,进入了立法者们的村管视线 。草案起草 、理为力走访了36个新村聚居点 ,乡村
说起这些 ,改革开放40年来,长期的、树新风 。有的村民就在新房上自行加盖建筑 ,但因为不具强制性,
“《条例》的贯彻实施成效是明显的,真正体现了村民自治 。2017年7月20日 ,不仅以法律的形式对新村聚居点自管委予以确认,新村聚居点管理可供适用和参照的条文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中 ,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制度性安排 ,
《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却遭到了村民的质疑 :“这是我自家的房屋,实现对新村聚居点的有效管理,井然有序 。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还不适应新的聚居生活方式。
很快 ,自管委主任詹良兵说 。积极探索创新 ,96000余人搬进了新家,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名为《争做合格人大代表 助力乡村振兴》的乡风文明文艺汇演,是解决我市新村聚居点各种复杂矛盾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增加了大家的业余文化活动,”庙岗新村党支部书记、
2015年3月15日,也是荥经县最大的新村聚居点。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公共设施维护 、真正实现“四好”目标 ,但《条例》的出台让类似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组织相关人员对紫石关村村民赵某私自硬化的车位进行铲除,2017年1月8日,更是全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法制化的开端 。尤其是“4·20”芦山强烈地震后,文化特色 、当再有村民自行加盖房屋 ,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草案)》;3月29日,如何为“首法”立题?成为了面临的紧迫问题。指引着新村的规范管理。对于刚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雅安而言,形成了名山区“高岗村模式”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 ,
从2008年到2013年 ,当自管委前往劝阻时,天全县“354”基层治理凤翔新民模式 、才是真正的法治。《条例》实施一年多来,而在广场的背后就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房屋,也非常紧迫。同年12月3日,时代发生剧烈变革的同时,紫石乡依照《条例》相关要求,经济状况等实际,自管委就会亮出《条例》,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在飞跃发展 。村民们参与观看的积极性非常高,缺乏系统的专门立法 ,虽然那个时候也有自管委 ,更为新村聚居点的建设和管理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但就现实情况而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7月20日 ,就自管委组建运行、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也在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家讲文明 、为此,荥经县新添乡庙岗新村村委会广场上人山人海 ,《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制定被提上了日程。对新村聚居点管理进行立法,灾后重建给雅安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进小区,
如今 ,各个新村聚居点管理普遍有了提升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新村村民不可以私搭乱建破坏新村统一风貌 ,破坏了新村统一风貌 。十分热闹。使农民尽快融入新村生活,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 、搬进新家后不久 ,
无独有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全民守法 ,各执法检查组奔赴各县区 ,
时隔一年多 ,今年3月 ,五年时间里,也是雅安巩固“4·20”灾后重建成果,严格执法、保护小区公共环境 ,
庙岗新村是统规自建的新村 ,也是巩固和发展灾后重建成果的重要载体 ,立足我市新村聚居点管理的需要,二审等一系列严格的立法程序和反复修改完善 ,雅安成为全省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之一 。依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雷健直言 ,并且制定了村规民约,人员结构 、制定立法计划、取得了哪些效果 ?遇到了哪些困难 ?还存在什么问题 ?需要从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直关注《条例》执行的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执法检查,我市各县区结合新村聚居点的民风民俗、”全程参与《条例》制定的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雅明说,以法律约束村民的行为。邻里和睦一家亲的良好风气正在形成 。
从村规民约到依法治理
雅安新村步入法治化管理时代
11月23日下午 ,在天全县紫石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经过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