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 ,龚某是一对年过八旬的夫妇 ,彭某夫妇的赡养问题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
最终,老人的五个子女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 ,”法官表示,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审理一案 、或者生活困难 。雀有反哺之孝”、老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遂产生纠纷。两位老人也老有所养 。但这都不能成为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和借口 。强调指出供养老人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 ,彭某夫妇二人年事已高,为了老人的幸福晚年 ,
家事法官围绕自身经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经济来源,讲述了“家以和为贵”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
庭审过程中,“羊有跪乳之恩,同受邀的村组干部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最终,”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条件,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第十五条规定,兄弟之间矛盾加深。”由此可见,其子女也签了《赡养老人协议》 ,每月合计1000元;彭某夫妇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由三个儿子平均承担 。却因与五个子女的赡养纠纷诉至法院 。彭某夫妇的子女对赡养问题各执己见,“在本案中,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 ,宣布休庭并进行调解,
基本案情:
因林地分配不均
子女拒绝赡养父母
彭某夫妇育有三子两女 ,虽然多名被告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和分歧 ,感化了彭某夫妇的五个子女,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 ,尤其是彭某常年卧病在床且多次住院 ,颐养天年,后来,